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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5-10-19  来源:中国防伪行业协会  作者:  浏览次数:15628

企业承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企业承诺如下:

       1.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隐瞒情况。

       2.已按照申请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完成各项准备,随时接受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生产许可证检验样品抽取。

       3.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申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生产许可条件。

       4.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本企业不再从事获证产品的生产活动后,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5.企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要求。

 

 

 

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单位公章)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填写说明

 

1适用范围

       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发证、延续、迁址、增项、减项、名称变更、补领等类别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1.1.1发证指企业新提出生产许可证申请,包括企业首次提出生产许可证申请、不符合延续要求或证书有效期满后重新提出生产许可证申请。

       1.1.2延续指企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提出生产许可证延续的申请。

       1.1.3迁址指证书有效期内企业生产场所搬迁后提出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的申请。

       1.1.4增项指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增加发证产品范围及增加生产线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1.1.5减项指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减少发证产品范围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1.1.6名称变更指证书有效期内因企业名称、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变化而提出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

       1.1.7补领指证书有效期内因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损毁提出申请补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1.1.8其他是指上述情况之外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如原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变化等情形。

       1.1.9申请书必须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内容要正确、完整、真实。需要修改的,在修改处对原内容划双线删除、增加修改内容后,加盖本单位公章。


2封面

       2.1 产品类别:填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所列的产品名称。

       2.2 产品名称:填写实施细则的产品名称。

       2.3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加盖企业公章。

       2.4 联 系 人:填写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等委托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具体工作人员,即生产许可申请代理人。

       2.5 联系电话:联系人办公及手机电话号码。

       .6 申请类别:根据企业申请的情况分别在发证、延续、迁址、增项、减项、名称变更、补领、其他后面的“□”中打“√”,如果存在多种情况的,分别在对应项后的“□”打“√”。

       2.7申请日期:填写企业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受理单位的时间。


3 表一企业申请发证、延续、迁址基本情况

       3.1申请发证、延续、迁址的企业需填写表一、表二、表五(如有)、表六。

       3.2 企业名称、住所:按照企业营业执照填写,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企业公章及封面的填写一致。原企业名称、住所:仅迁址企业填写。

       3.2 生产地址:填写申请企业实际生产场所的详细地址,要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等。生产场所无具体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的地址必须提供生产地址位置示意图。原生产地址:仅迁址企业填写。

       3.3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3.4电子邮箱:填写企业能够有效接收生产许可证办理信息的电子邮箱。

       3.5 组织机构代码:按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填写。

       3.6 经济类型、营业执照注册号、成立日期、经营期限、注册资金:按照营业执照填写。

       3.7 固定资产: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3.8 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金额、年利润:填写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新投产、实际生产期未满一年的企业,该四项指标可不填写。

       3.9 法定代表人:应与企业营业执照一致,并填写办公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

       3.10企业负责人:应与企业营业执照中的企业负责人一致,并填写办公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

       3.11质量负责人:填写企业领导中分管质量的负责人,并填写办公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

       3.12联系人及电话:填写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办理生产许可证的代理人员姓名、并填写办公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与封面联系人一致。

       3.13 从业人员总数、技术人员数、检验人员数、生产人员数:按本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从业人员是指企业依法正式聘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指企业依法聘用、从事与申请取证产品相关的技术工作和管理的人员;检验人员指企业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生产人员指生产工人。


4  表二 申请产品基本情况

       4.1申请发证、延续、迁址的企业需填写表二。

       4.2申请产品范围: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写申请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

       4.3申请类别:同封面。

       4.4如果“申请产品基本情况”页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5 表三 企业申请名称变更、许可范围变更基本情况

       5.1 企业申请办理名称变更(含企业名称、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增项、减项、其他的类别需填写表三、表五(如有)、表六。

       5.2原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按生产许可证证书填写。

       5.3变更事项中无变化的,只填写变更前内容。

       5.4变更事项中有变化的,变更前、后内容均需填写。


6表四 企业申请补领证书基本情况

       6.1 企业申请补领证书的(含同时申请延续、迁址、增项等类别)需填写表四、表六。

       6.2生产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按生产许可证证书填写。

       6.3产品名称:按企业原证书正本产品名称填写。

       6.4补领原因、遗失或毁损时间、刊登报纸名称、声明刊登时间,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6.5补领证书类型:填写需补领证书的类型。

       6.5  60日异议期限说明:企业在报纸刊登日期至申请日期提出申请,如满60日异议期限的,在“是”的“□”中打“√”,不满60日的在“否”的“□”中打“√”。


7表五 其它情况说明(含符合政策情况的说明)

       7.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有关法律法规、产品实施细则有特殊要求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申请产品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填写符合产业政策说明、企业减项的原因等。


8表六 提交材料目录

       8.1企业按适用申请类别提交所对应材料并填写本目录。

       8.2 企业按实施细则或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材料并填写本目录(如有)。


9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信

       9.1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受理决定书填写申请日期、受理日期,受理通知书发放日期及编号。

       9.2附省局受理决定书复印件。

附件:申请书及申请表格下载/uploads/kindeditor/file/20151019/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015.10).docx